撒放骨灰

家屬經火葬社辦理先人身後事後,骨灰可免費存放直至上位或撇灰。要了解實際的殯殮開支,可按此即時預計。

1) 申請政府骨灰位

協助親屬申請政府轄下兩個機構的普通灰位(可安葬兩位先人)及家族灰位(可安葬四位先人), 輪侯灰位期間可免費存放直至上位。

1.食環署
葵涌,鑽石山,富山,歌連臣角,和合石
 
2. 華人永遠墳場
荃灣,柴灣,將軍澳,香港仔
 
2) 撒放紀念花園

家屬除可把火化後的骨灰安放在私人或政府墳場的靈灰安置所,亦可選擇撒放在食環署下列八個紀念花園內。

歌連臣角,鑽石山,富山,葵涌,和合石,長洲,南丫島,坪洲

申請人可親自或委託火葬社帶備「領取骨灰許可證」,前往食環署位於紅磡或跑馬地的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辦理申請手續。

辦妥手續後,申請人可安排將有關的先人骨灰撒放在紀念花園內,費用全免。

此外,申請人亦可繳付訂明費用,在紀念花園的牆壁上裝置牌匾以紀念先人。

3) 撒放香港海域內

家屬除可把火化後的人類骨灰安放在私人或政府墳場的靈灰安置所、或撒放在食環署紀念花園等之外,亦可把骨灰撒放在本港海域內。

申請人可親自或委託火葬社帶備「領取骨灰許可證」,前往食環署位於紅磡或跑馬地的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辦理申請手續。

海上撒灰渡輪服務於每月第一及第三個星期六上午九時由北角東渡輪碼頭出發,前往西博寮海峽以南或東龍洲以東海域,每次可接載二十五名申請人,而每位申請人可攜同七名家人或親友出席儀式。

渡輪上有專業禮儀師協助家屬親友進行悼念儀式,亦備有設施方便進行不同宗教儀式。儀式後,家屬親友可以撒放鮮花瓣,讓花香陪伴先人骨灰回歸自然。

4) 申請骨灰離港

申請人須親自前往食環署位於紅磡或跑馬地的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辦理。手續如下

  1. 先人必須在食環署轄下火葬場火化。申請人須出示火葬證明書,申請方可受理;
  2. 填寫申請表格後;經食環署職員核對資料後獲發領證通知咭;
  3. 憑咭於三個工作天後到上述辦事處繳費及領取火葬或土葬證明書和許可證。
5) 購買私人骨灰位

有意向私營骨灰龕經營者購買骨灰龕位的市民應向相關私營骨灰龕經營者索取完備資料,以查核相關骨灰龕是否符合所有的法定規定及土地契約及/或城市規劃的規定。此外,市民亦應向相關私營骨灰龕經營者了解,如涉及的私營骨灰龕隨後倒閉或被禁制會如何處理其消費者的權益,例如會否及如何退還款項予或賠償其消費者。市民應在有需要時就自身權益尋求獨立法律意見。

政府對第二部分內的私營骨灰龕保留追究權利。政府公布資料並非代表已豁免任何法定規定及/或契約條款的違反。

  1. 表一:符合土地契約內的用途限制及法定城市規劃規定及未有非法佔用政府土地的私營骨灰龕
  2. 表二:規劃署及/或地政總署已獲悉而不屬第一部分的其他私營骨灰龕
  3. 發展局私營龕場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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